关于征集广东高校“辅导员的故事”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学工部(处)﹝2019﹞36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彰显新时代高校辅导员从职业走向事业的感人事迹和高尚情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面向省内各高校征集“辅导员的故事”典型案例。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二级学院、书院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辅导员

二、案例类型

1.家风弘扬。讲述家庭对辅导员工作高度认可,形成了“投身思政事业,贡献育人工程”的价值取向,在共同的事业上妻贤夫安、以爱传家,传承为师为人好家风的故事。要求整个家庭中有三人及以上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2.师生传承。讲述在求学道路上中受到辅导员老师深刻影响,对辅导员职业高度认可,投身辅导员事业,在工作中用热情与精力,感化引导学生成长为辅导员的故事。要求形成了师生三代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传承格局。

3.同窗同行。讲述在求学生涯中,舍友间相互勉励,共同进步,向往共同的职业理想,也对辅导员工作的热爱和热情,一同走向辅导员岗位的故事。要求同宿舍有三人及以上从事辅导员工作。

4.个人情怀。讲述个人坚守辅导员岗位,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在帮助和辅导学生的过程中,成为了学生的“知心人、热心人、引路人”的故事。要求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

三、征集要求

1.案例材料要求具体、生动、客观、真实,有两个到三个感人故事,字数在1000-1500字间,需附相关照片等佐证材料。

2.各高校要对案例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故事真实客观。材料要以人物通讯格式整理,切勿写成总结格式。

3.主办方将邀请部分“辅导员的故事”的主人公在南方辅导员论坛上展示宣讲。

四、材料报送

请将辅导员故事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23日前发送邮箱:2539746740@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辅导员的故事”。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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