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

学工部(处)﹝2019﹞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科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我校学工团队聚焦主业,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学生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根据学校安排,现开展本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学院、书院辅导员或校、院学生工作团队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鼓励各二级单位对立项项目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和条件

1.申报选题范围。选题可参照《肇庆学院2019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指定的主题拟定具体选题,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切忌空泛。

2.申报资格。各二级学院、书院辅导员或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均可申报。

3.申报限制。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鼓励跨单位、跨学院组建研究团队。获得过2015年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专项资助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4.项目要求。精品项目要坚持立德树人中心环节,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院特色,项目发展按照《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建设参考标准》(附件4),要做到思路清晰,实施方案操作性强,过程可控,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执行团队结构合理,时间安排合理高效,所在单位支持力度强。

5.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人须填写《肇庆学院2019年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按《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撰写格式》(附件3)要求填写表格,经所在部门盖章备案后,连同电子版于2019年6月1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于2019年6月中旬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6.项目结项要求。项目研究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项。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精品项目。凡获准资助的项目,重点项目应在省级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著作,提交项目结项总结报告(见附件5)及支撑材料;培育项目提交项目结项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

四、报送要求

6月1日前,将《肇庆学院2019年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打包发至2539746740@qq.com,纸质版提交给学生工作处李鑫老师。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2716044。

附件:

1.肇庆学院2019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选题指南

2.肇庆学院2019年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

3.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撰写格式要求

4.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建设标准

5.肇庆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结项报告(格式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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