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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学工部(处)﹝2019﹞16号

各二级学院、各校级学生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科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学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本、专科生。各二级学院、各校级学生机构限推荐1名。

二、奖项设置

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最终评选出“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2名,“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3名,“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5名,并推荐2名“2018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参加“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三、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三、申报要求

1.各候选人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校级学生机构指导老师审核,将报名表纸质版(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到学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含word报名表、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在4月9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48538151@qq.com。

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肇庆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单位——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联系人:邱兴和 联系电话:2716044

附件:1.推荐事迹类别

2.参选人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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