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学工部(处)﹝2019﹞7号

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一年中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高发的时间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摸排和干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落实排查工作措施,发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作用,统筹安排,及早做好预防性排查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的形成。同时,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识别的要求,排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各类自伤、伤人工具。

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9年3月14日——5月3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方式,主要由党委副书记、心理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团干部、舍长等人员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

(一)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二级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干部、宿舍舍长,广泛深入学生中,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心理中心制定的排查重点(见附件1),结合本学院实际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筛选出来的学生,需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危机事件,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对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复诊(另外,对个别因身体疾病长期困扰需要求助的学生要重点关注),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日常管理。对排查出的每一位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需重点关注,实施分别建档,分级干预,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或中等程度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约谈、辅导、跟踪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2)对危机症状较明显的学生,如中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的学生,请辅导站站长及时报告心理中心,同时约谈当事学生,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并为学生与心理老师见面创造条件,同时协助心理中心跟进处理;

(3)对危机程度高的学生,如已出现精神疾病症状、出现伤害行为者,除报告心理中心外,需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视情况需要学生前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4)对于精神疾病康复期、有伤害历史等特殊状况学生,可能需要定期与家长联系,针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在与家长进行沟通时,请对每次家校沟通情况进行记录留档,特殊情形下还可录音。

(三)上报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对每一位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落实责任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统一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2);对每一例需重点关注学生个案,由责任教师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记录表》(见附件3);根据本次春季危机排查情况,由心理辅导站站长填写《学院学生心理状况情况反馈》(见附件4)。

请于5月3日前将纸质排查表和记录表用信封密封好后交到心理中心霍中开老师处,电子版加密压缩后发送给霍中开老师(压缩密码另行通知),同时报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备案。

(四)注意事项

(1)非首次上报的危机个案,请注意收集本学期开学至填写当天这一段时间的最新情况;

(2)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同时,要尊重学生人格,严格为学生保密。

附:1.《心理危机排查重点》

2.《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

3.《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记录表》

4.《学院学生心理状况情况反馈》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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