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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学工部(处)﹝2019﹞ 6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激励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现转发《关于举办“2018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19〕4号),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

二、参评范围

申报人须是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往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三、荣誉设置

“2018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将评选出“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30名,入围奖80名。此外,将从参评辅导员中评选出“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各10名。

四、评价标准

1.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热爱辅导员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成效好,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4.工作资历。申报人须具备至少4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育人实效、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个人成长等。事迹材料需真实,材料作假将被永久性取消申报资格。

2. “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3.学生工作案例(5000字左右)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3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事迹材料和工作案例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9746740@qq.com。纸质版于3月15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至行政楼109李鑫老师处。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2716044 邮箱:2539746740@qq.com

附件:

1.“ 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报名表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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