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学工部(处)﹝2018﹞124号

各用工单位:

本学年录用的新一届勤工助学学生已上岗工作,感谢各用工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希望用工单位严格按照《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做好勤助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并结合学生考试时间,现将近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上班时间到2018年12月29日结束,由于元旦后学生转入期末复习及考试阶段,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下学期上岗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请告知本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用工部门于放假前对本部门勤工助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兼职、传销类陷阱。

三、学生复习考试及寒假期间如确实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工作的,用工单位请于12月28日前填写《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未经申请擅自安排学生上岗协助工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发放学生的报酬,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四、学生复习考试和寒假期间报酬请在2019年2月22日—28日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报酬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80元;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酬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附件:1.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复习考试期间);

2.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寒假期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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