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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学生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8﹞11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条款规定,每年12月20日为年度助学贷款扣息日,毕业后至今尚未结清贷款的学生,均需要进行还息。为做好年度利息扣划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助学贷款利息的催缴工作,并要教育广大贷款毕业生重合同、守信誉,自觉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公信力和信誉度。

二、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催缴学生名单,多渠道,想方设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告知这批学生务必于12月20日前存入足够的利息金额以备扣款。

三、认真填写“肇庆学院2018年催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学生名单及情况记录表”(请在工作Q群共享内下载),签名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查询学生还息情况,步骤:贷后管理-自付本息回收-批量扣款,点击扣款学生数展开就可以查询学生的还款情况。

附件:2018年催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学生名单及情况记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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