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肇庆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8﹞10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根据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向我校下达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金总额,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困难生人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分配资金,不限定受助学生名额。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肇学院[2017]67号)文件执行,必须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申请。

二、按照省文件精准资助的精神,今年国家助学金不限定名额,学生自愿申请,根据省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分档资助,具体为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0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人30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

三、各二级学院具体分配国家助学金总额见附件,按照困难等级资助标准进行分配,资金总额不能多不能少。请在11月16日提交初评推荐人选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四、提交材料:

1.《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四、注意问题

(一)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将资金优先用于特别困难学生身上,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三)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全校报送国家助学金的整体工作。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附件:1. 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

2.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4.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9日

关闭

©版权所有: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758-2716044 | 电子邮箱:xsc@z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