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2018﹞89号
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度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已经结束,为表彰在过去一学年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自律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优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指导律委会做好评选工作(中德设计学院暂不参评),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6个)
“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评选由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第一部分为各二级学院律委会的基本得分,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45%;第二部分为互评得分,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55%。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得分: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根据评优细则,以相应比例算出各律委分会的总得分,该分为基本得分。
2.互评得分:互评得分=所得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最高分×100,该分值占总分的55%。
互评形式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各二级学院律委会进行学年度工作述职(需结合PPT进行汇报,发言时间为5分钟内),述职完后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测评小组由执委会成员及校律委会各部长组成。
3.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基本得分×45%+互评得分×55%,共评选出6个“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
二、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16个)
“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评选由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第一部分为各二级学院律委会对本学院的各部门进行自评,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45%;第二部分为校律委会各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相应的部门进行测评,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55%。计算方法如下:
1.学院自评:各律委分会根据过去一学年各部门在工作开展、部门建设、取得成效等方面,对各部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结果由负责律委会管理工作的辅导员签名后于10月22日交到校律委会办公室。
2.校级部门得分: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根据考核细则,根据相应比例算出各律委分会相应部门的总得分。
3.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学院自评得分×45%+校部测评得分×55%,各律委分会中得分最高的部门即为“学生自律委员会优秀部门”。
三、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
评选条件如下:
1.在律委会工作满一年,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该学年度必修课无挂科情况;
3.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各律委分会要综合考核各律委干部的德、能等方面因素,按律委分会干部总人数的15% 评出“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 并于10月26日前将 “肇庆学院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申报汇总表”和 “肇庆学院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申请表”(表格请登陆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之家-律委会下载)交到校律委会办公室,同时附上个人学年度成绩单(在本学院教务员处打印并盖上学院公章),电子版请发到校律委会邮箱(zqxylwhzjjh@163.com)。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此项评优工作。评选出的优秀干部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优资格。
附:肇庆学院优秀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