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学工部(处)﹝2018﹞77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依据《肇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肇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肇庆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评选出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10月3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黎飞龙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肇庆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件2:《肇庆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3:《肇庆学院三好学生申报名册汇总表》

附件4:《肇庆学院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表》

以上表格请登录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奖励管理”栏目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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