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学工部(处)﹝2018﹞61号

各二级学院:

季节转换和学期初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新生适应问题引发的心理危机也常在新生军训期间和结束后一两个月内有所增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学生心理危机摸排和干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落实排查工作措施,发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作用,统筹安排,及早做好预防性排查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的形成。

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方式,主要由党委副书记、心理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团干部、舍长等人员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排查重点

(一)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可初步确定为心理危机排查对象: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试读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等。

3、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它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或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身体出现严重疾病的学生。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9、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等。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12、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患严重精神疾病或自杀、他杀者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3、转专业、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4、在校外进行自主实习或寻找工作的毕业生。

15、在军训期间出现情绪低落、行为异常、无故逃避军训的大学新生。

16、难以适应集体生活和大学教育、学习模式而出现情绪、行为异常的大学新生。

(二)对近期特别是假期回校后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排查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网络、手机短信、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性格突然明显改变者,如平时很内向孤僻的学生突然变得外向,言语明显增多,滔滔不绝;平时很爱干净、整洁的学生突然变得很懒散、邋遢;一向节俭的学生突然花钱变得大手大脚等。

五、排查和干预工作

(一)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二级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干部、宿舍舍长,广泛深入学生中,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筛选出来的学生,需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危机事件,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对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复诊(另外,对个别因身体疾病长期困扰需要求助的学生要重点关注),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日常管理。对排查出的每一位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需重点关注,实施分别建档,分级干预,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或中等程度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约谈、辅导、跟踪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2)对危机症状较明显的学生,如中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的学生,请辅导站站长及时报告心理中心,同时约谈当事学生,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并为学生与心理老师见面创造条件,同时协助心理中心跟进处理;

(3)对危机程度高的学生,如已出现精神疾病症状、出现伤害行为者,除报告心理中心外,需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视情况需要学生前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4)对于精神疾病康复期、有伤害历史等特殊状况学生,可能需要定期与家长联系,针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在与家长进行沟通时,请对每次家校沟通情况进行记录留档,特殊情形下还可录音。

(三)上报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对每一位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落实责任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统一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一览表》;对每一例需重点关注学生个案,由责任教师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记录表》。

请于11月2日前将纸质排查表和记录表用信封密封好后交到心理中心霍中开老师处,电子版加密压缩后发送给霍中开老师(压缩密码另行通知),同时报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备案。

(四)注意事项

(1)非首次上报的危机个案,请注意收集本学期开学至填写当天这一段时间的最新情况;

(2)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同时,要尊重学生人格,严格为学生保密。

附:1.《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

2.《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记录表》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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