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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购充磁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学工部(处)﹝2018﹞2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按照我处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购和充值火车票优惠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火车票优惠卡以自愿购买为原则,本次以因学生证遗失补办新证后未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和优惠卡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学生而补购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每张优惠卡工本费为7元,学校以购卡工本费向学生收取。

2.需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登记认购、缴费,二级学院于5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附件1)上报至学生处综合科,以便进行数量统计及购买。所收取的款项请学院统一代收,待优惠卡购买审批通过后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存款单据交至综合科。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家庭地址与所读学校不在同一个地方且没有工资收入的大中专学生,可凭学生证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每年可购买火车优惠票4次),这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假期回家休假的优惠和照顾(附件2)。

4.火车票优惠卡适用乘车区间为学校所在地至学生家庭所在地(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学生在填写学生证时不得填报虚假乘车区间,火车票优惠卡将录入学生学籍册,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监管。各二级学院要据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核实和登记,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好火车优惠卡信息登记表(附件3)。

5.需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的学生请将学生证交给所在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学辅,由学辅统一拿到学生处进行充磁,请各学院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

6.根据往年做法,需要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毕业生,请到学生处办公室开具毕业生购票证明。

7.如有疑问,请联系章老师:短号664344、办公电话2752882

附:1. 二级学院补购火车票优惠卡统计报表

2. 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3.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各二级学院自己保留)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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