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7-2018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7﹞86号

各用工单位、二级学院:

    学校定于10月18日(星期三)举行“肇庆学院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请各用工单位和二级学院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招聘会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下午4:30至5:30,请各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老师4:20前到场。

    二、招聘会地点

    招聘会地点设在青年广场,各招聘单位要按指定摊位对号入座(主题背景有位置图),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三、用人单位招聘流程及要求

     1.各用工单位在招聘现场收取困难学生的申请表后自行组织面试,初步筛选合适人选;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必须填写2017版申请表,申请表复印件和使用非2017版申请表无效。

     2.统一填写《勤工助学招聘单位拟录用名单登记表(2017)》,登记表只需填写初步录用名单和2名备选名单,如初选人员被其他单位录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备用人员前后顺序替换。

    3.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为避免影响全校勤工助学工作进程,请用人单位务必在10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登记表名单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3123448@qq.com;未被录用的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同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大一困难新生;用工单位不能录用非困难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5.岗位新受聘学生必须参加勤工助学岗前培训班,不参加培训班的学生不得上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从2016年11月开始勤工助学薪酬提高至13.5元/时,在学校预算经费不变情况下,对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再增加。

     四、二级学院相关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要在招聘会开始前将学校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宣传,并指导有意应聘的困难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加具意见盖章,在招聘会当天到现场投表竞聘。

     2.各二级学院在盖章确认资格时必须严格把关,务必检查是否使用2017版申请表。每个应聘学生只能盖两张申请表;非困难生不能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应聘,不能为其提供虚假申请表。

     3.二级学院务必告知学生以下填表注意事项:

    (1)必须填写2017版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以往申请表视为无效;

    (2)每个困难生可以填写2张申请表,填写好由学院核实盖章,复印无效;每个困难生只能参与两个用工单位的竞聘;每个困难学生只能受聘一个岗位;

    (3)两张申请表申报的两个岗位必须先后一致,不一致将取消应聘资格,例:第一张表申报的第一岗位为信息中心,第二岗位为宿管中心,第二张表的第一岗位也必须是信息中心,第二岗位是宿管中心;

    (4)勤工助学申请表必须双面打印,背面为应聘学生的课余时间表及还需要作说明的内容。

    五、星湖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相关安排

     1.星湖校区不举行现场招聘会;星湖校区学生只可以申报星湖校区岗位;

     2.相关用工单位可以联系相关学院辅导员进行推荐面试;

     3.相关学院辅导员要将星湖校区岗位设置情况告知有意应聘困难生,并根据用工单位要求推荐学生进行面试。

 

附件:

    1.主校区2017-2018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表 ;

    2.星湖校区2017-2018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总表;

    3.勤工助学招聘单位拟录用名单登记表(2017);

    4.肇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2017版);

5.勤工助学协议书(2017-2018);

(附件可在勤工助学群(群号231837103)和学生处网站资助管理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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