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肇庆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777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本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工作将近结束,勤工助学学生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锻炼,为了进一步激励困难学生积极进取、励志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肇庆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勤工助学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11月竞聘上岗并工作一学年的勤工助学学生(201611-20179月)。

二、参评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无违纪及不诚信行为;

2. 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

3.积极认真对待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无出现工作失误,工作中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征文活动,提交征文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用工单位根据参评条件推荐学生进行申报(如没有符合条件可不推荐),申报学生必须填写《肇庆学院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申请表可登录学生处网页—资助管理下载),各单位将该表加具意见后于20171010日前交到学生处助学管理科;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过时不候。

四、评选名额

序号

单 位

名额

 

序号

 

名额

1

党委办、院长办

2

28

外国语学院

6

2

机关党委

1

2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3

党委组织部

1

30

生命科学学院

4

4

党委宣传部

2

3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

5

纪委办

1

3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1

6

学生工作处

2

33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4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8

34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4

8

书院

2

35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4

9

教务处

2

36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3

10

教务处科室管理科

4

37

音乐学院

3

11

科技处

1

38

美术学院

3

12

人事处

2

39

美术馆

3

13

财务处

1

40

教师教育学院

7

14

审计处

1

41

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

7

15

就业处

1

4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6

资产处

1

43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1

17

招投标中心

1

44

图书馆

7

1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

45

大学科技园管委办

1

19

继续教育处

1

46

学报编辑部

1

20

基建处

1

47

档案管

1

21

保卫处

1

48

校医院

1

22

后勤管理处

4

49

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

1

23

后勤管理处膳食服务中心

3

50

教育发展基金会

1

24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1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1

25

政法学院

2

52

工会

1

26

教育科学学院

3

53

团委

2

27

体育与健康学院

5

54

星湖校区管理办公室

1

28

文学院

2

 

附件:肇庆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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