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7﹞ 1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宿舍区:
根据校历安排,学校从2017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2月18、19日(星期六、日)学生回校注册,2月20日(星期一)全校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纪律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宿舍以及校园的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与祥和的春节,请各单位在放假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召开主题班会,强调放假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求班主任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强调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意识形态教育。要求学生坚决抵制“法轮功”、“传销”或“变相传销”等非法组织,不参与各种非法集会、带有宗教性质的表演或演出、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充分利用假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安全纪律教育。要求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及自防自救意识,特别要强调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煤气中毒以及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结伴外出,不乘坐无牌经营车辆,离校离家时要把去向告知家长。
3.加强挂科生、欠费生教育。要求挂科学生利用假期加强复习,顺利通过补考。要求欠费学生利用假期做好筹款工作。要求全体学生按时回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校者,须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4.明确离校要求。寒假开始后,要求学生1月15日前离开学校,并带走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务必关闭电源总开关),并知会本区生活辅导员。
二、开展学生宿舍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平安校园
1.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专项大检查,严查学生私拉电线、私接电源和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请于2017年1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并及时处理。
2.宿管中心必须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及时作出处理。
三、加强对留宿学生的审批及管理
1.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准学生留宿或提前回校。对假期因特殊情况需要留宿或提前回校的学生,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留宿或提前回校手续。由于寒假期间星湖校区饭堂停止营业,该校区学生宿舍不再留宿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留宿的,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在主校区本院学生宿舍住宿。学生申请留宿或提前回校手续必须在2016年1月 10 日前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学校将对放假期间没有安排学生住宿的宿舍关闭水电。
2.各二级学院要对留宿或提前回校学生的申请严格把关,对申请理由不充分、原因不明或者不实、没有知会家长、没有申请人亲笔签名者不予批准,尤其对申请春节期间留宿的学生要严格核实。凡假期有学生留宿的学院要安排一名辅导员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留宿申请材料(盖学院公章)请于1月 10日前报给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四、其他方面要求
1.各书院要确保寒假期间办公场所及学生活动场所安全。
2.各宿舍区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少数民族和新疆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别对留校学生要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关心困难学生,做好帮扶工作。做好学生回校统计工作,请于2 月 20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回校学生人数情况统计表”报学生管理科黎飞龙老师,对未按时回校的学生必须清楚原因,并做好跟踪工作。
备注:“学生宿舍假期留校住宿及提前回校住宿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页(http://xsc.zqu.edu.cn/ssgl/xgxz.htm)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