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肇庆学院“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学工部(处)﹝2016﹞79号

各二级学院:

“仲明助学金”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根据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2016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2016级大一新生。

(二)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参照高考成绩),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三)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四)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到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资助金额

仲明助学金每人3000元。

三、评定与发放

(一)“仲明助学金”的评定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助学金的评定严格以学生综合表现、新生高考入学成绩和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为依据。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递交《仲明助学金申请表》(工作Q群共享下载),并自愿签订“道义契约”等;各学院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成绩单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6日前送助学科。

(三)全校共11个名额,由学校作最终审定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者报仲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申请所需填写并上报的表格:

1.《仲明助学金申请表》;

2.个人申请书;

3.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学成绩单复印件;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道义契约附件》。

注:所有表格电子版请到工作Q群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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