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6﹞5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6版《学生手册》中《肇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肇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肇庆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评选出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9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黎飞龙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1:《肇庆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2:《肇庆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3:《肇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请登录学生处网站思政教育栏目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