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生考试时间,现将本学期末与新学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上班时间安排至2016年1月8日结束,第19周后学生转入期末复习及考试,原则将不再安排上班(各勤助用工部门也可根据本单位或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本学期勤助工作)。
二、用工部门必须对本部门勤工助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陷阱。
三、勤工助学学生2016年1月4日—8日上班报酬在下学期开学初(3月5日)前以纸质版形式上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用工部门如在1月9日—23日期间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工作的,必须在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和审批后方可,同时不能影响到勤工助学学生复习考试,擅自使用者将不予发放相关学生的报酬。工资报酬在下学期开学初(3月5日)前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用工部门寒假期间如需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工作的,请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及审批后方可,擅自使用者将不予发放相关学生的报酬,工资报酬在下学期开学初(3月5日)前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假期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酬原则上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六、下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从2016年2月29日开始上班,请各用工单位知会本部门的勤工助学学生按时上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