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2016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校对及困难程度分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办法》的相关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本年度困难录入系统及资料审核程序,全校困难生比例为20.8%,现将已认定的困难生数据下发,各二级学院须核对确认并对其困难程度进行分档,具体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

对已认定的本学院困难生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电子版数据库在学生工作Q群共享内下载),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信息,有无漏报、错报等。如有错漏的地方请直接在电子版数据库中进行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二、困难程度分档

学生困难程度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各二级学院可以参照《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参考标准》,并结合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在电子表格的“困难程度”栏下进行填写,只能填写“一般困难”、“困难”及“特别困难”三类。

三、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表格发至资助中心邮箱,同时将认定及分档情况说明纸质版(格式见附件)提交至资助中心。

四、相关说明

1.困难生认定本次上报确认后将不予进行修改及增加,如当中困难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资助中心将取消其困难生身份,并记录在案,今后将不得再参与申报困难生认定。

2.各二级学院应相应建立本学院的困难生动态数据库,补充记录困难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在校生活及思想品德状况、学年度获奖助情况、学年度助学贷款情况、学年度违纪违规情况等。以便及时掌握困难生的状况,作为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的参照。

3.本次困难生认定资料,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和《个人申请书》按照名单顺序整理一并提交到行政楼117室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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