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职辅导员例会
1.学期开学第一周及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例会;
2.学期开学第二周及每月第二周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
3.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分别召开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工作团队专题会议(原则上安排在上述例会以外的星期二上午10: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学工部(处)干部例会(实行“四个一”会议制度)
1.每月第一周下午3:00召开1次全体(含书院)例会;
2.每月召开1次(周一下午3:00)科室、中心干部例会;
3.每月召开1次(周一下午3:00)科室、中心负责人例会或专项工作例会;
4.每月召开1次(周一下午3:00)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各支部书记安排)。
要求相关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实行签到制度,会议地点原则上设在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