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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2023年76号)关于开展2023年“陈熹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陈熹奖学基金管理办法》(肇学院〔201777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陈熹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我校二、三、四年级在册学生。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每年级评选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度的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中位居前三名且体能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并在过去一学年没有违纪违规行为者,按学习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出2022-2023学年度陈熹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学生工作部(处)和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在1116日前把填写好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肇庆学院陈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候选学生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或使用U盘拷贝。联系人:申杰飞;联系电话:2752882

 

附件:肇庆学院陈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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