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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评选活动。为将评优工作常态化,学校同步进行“肇庆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评选条件参照省有关文件,具体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报名条件

1.积极参与2015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并担任指导老师,此条件为必要条件,依据见粤教思函〔201536文件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4.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5.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研究论文或主持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的辅导员。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书院辅导员由书院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

2.组织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61月中旬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 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评选“肇庆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2名,“肇庆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3名。其中“肇庆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将作为2015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其先进事迹将在肇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网页、学生处微信上进行展示。

四、申报要求

1.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各二级学院、书院管理办公室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好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156197654@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XX辅导员”。

3. 候选人同时需提交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合同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及论文所在页复印件等)。

联系人:黎飞龙,联系电话:2716044

 

附件1:肇庆学院2015年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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