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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of Zhaoqing University
肇庆学院党委学工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管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实施学生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对学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
4、负责全校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以及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指导。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
5、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6、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7、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违纪、违法学生,搞好对犯错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
8、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门诊,指导大学生心理与健康教育的互助组织。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和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各类学生骨干队伍的教育、培养,以及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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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搞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每年度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及招生简章;为报社及有关宣传机构与媒体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
2、组织实施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每年度经省招生办审批同意的由我校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招生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包括做好考生报考我校的情况调查、招生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档案调配、计划控制、材料审查、上报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统计录取情况汇报等。
4、制定本省及外省招生计划及做好相关招生工作。
5、制定专升本招生的计划,组织做好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有关招生问题的咨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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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测量和评价全校学生的素质,不断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
2、评比表彰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完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
3、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4、学生网络行为管理。
5、处理违法违纪学生。
6、评审和管理各类奖学金。
7、组织各类颁奖会及联谊活动。
8、与奖学金设奖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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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新生档案、投寄毕业生档案,做好有关材料归档(文字式与电子式)、遗留档案的清理和保管工作。
2.制作新生和毕业生影集,编纂学生姓氏索引。
3.做好学生档案的借阅和查询工作,为学生教育与管理和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服务。
4.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5. 做好学生健康保险及理赔处理工作。
6.协助管理科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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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助学体系。
2、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商业性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和相应的管理工作。
5、管理和评审各类助学金。
6、负责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贷学金回收等工作。
7、负责全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8、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
9、学生助理的使用与管理。
10、学生助理学校的建设和日常工作。
11、学生课外阅读服务与法律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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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校学生宿舍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工作;
2、指导各系政治辅导员和学生管理员做好学生生活纪律管理工作;
3、协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公寓工作;
4、协同后勤处和后勤集团宿管中心做好学生宿舍的硬件建设工作;
5、修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积极组织各系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7、协同保卫处处理学生宿舍内的违法违纪事件;
8、完成学校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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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学生处年度工作,制定就业实施计划与方案。
2、贯彻执行上级下达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文件、规定和政策,指导系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3、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干部培训、指导工作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课、讲座、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4、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组织各种大小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获取需求信息,有序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推介、服务等工作。
5、做好往届毕业生的追踪调查工作,开展应届毕业生思想状况调查工作,做好年度的毕业生就业研讨、总结、表彰工作。
6、做好学生工作管理计算机系统的信息开发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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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与专题讲座。
2、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活动。
3、开展大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心理档案。
4、开展个体咨询、团体心理辅导以及进行危机干预。
5、开展心理健康与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心理健康宣传小册子及报刊的编印。
6、培训辅导员老师和班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工作,负责班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生心理辅导员及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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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生活会与业务学习会)时间:星期三下午
1、支部生活活动
2、处业务学习会议
3、校有关工作会议
要求全处职工准时参加,实行签到制度,支部秘书或办公秘书做会议记录,地点设在就业洽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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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星期二上午
1、辅导员工作布置
2、辅导员工作心得交流
要求全体辅导员准时参加,实行签到制度,会议地点设在学生处就业洽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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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对全班学生的思想、学业等各方面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和指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开展形势教育,指导学生形成“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良好风气。
2、负责组建、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选拔和培养班干部,指导其开展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风教育。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其它科任教师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5、按需召开学生会议。每学期召开班会不少于三次,并对班中近期的情况进行讲评。
6、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做好管理和教育工作,对所在班级学生中出现的问题,班主任应负起责任并积极妥善加以解决。
7、指导全班同学积极开展创“三好”、创“文明宿舍”和争“先进班集体”等“争优创先”的活动。
8、做好当年的学生学年鉴定、“三好”评选,或毕业鉴定等工作。每学年将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一次。对表现特别突出或受处分的学生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家长。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休学、退学、复学、请假等事项提出意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校、系组织的学生会议、升旗等各项活动;对推荐学生入党、“推优”、审定困难生等提出评语或意见。
10、完成学校与系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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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辅导员应围绕学校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观点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信念;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想和人生观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执行学生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校纪,搞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坚持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的信息,大胆纠正不良倾向,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稳定。
3、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身心健康。认真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和心理辅导。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4、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文化学术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进取意识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做好本系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和奖学金、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以及助学贷款的审核、回收和发动学生购买保险等工作。抓好学生文明宿舍建设。
6、与系的有关人员共同做好招生工作,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毕业生文明离校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调查工作。
7、在系党政领导和学生处的指导下,负责协调班主任的工作。
8、与系有关人员共同负责处理学生中各类突发性事件。
9、按时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和学生处组织的政治辅导员例会。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工作总结或有关学生工作的论文。
10、完成学校与系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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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与职技服务厅是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就业工作的服务性质设立的。旨在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高效、便利、简化”的服务意识,实现就业与职技“一站式”的前台服务和“首责制”的服务承诺。
2、服务厅工作人员必须带证上岗,礼貌待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树立优质文明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3、进入服务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说笑打闹;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服务前台的工作人员工作区。
4、保持服务厅的整洁卫生,不能随地吐痰,乱仍垃圾;爱护厅内各种报刊及设备,不得在报刊上乱画,不准私自带走报刊;不浏览与就业或职技无关的其他网站,文明上网,互相礼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5、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饮水器及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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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招聘厅实行专人管理,具体由就业指导服务科负责。
2、招聘厅主要供我校毕业生招聘“双选”及我处相关工作活动使用,其余时间若校内其他单位需要借用的,必须办理申请使用手续,并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必须做好清场工作及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3、进入招聘厅的人员必须爱护公物,因故意或人为损坏公物的,按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理。
4、进入厅内人员必须保持厅内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带食物及雨具进内,不准在桌面上乱涂乱画,不准大声喧哗。
5、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启多媒体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设备使用规定(另附),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每次活动结束后,招聘厅的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门窗关锁、设备关闭、电源切断等工作,确保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工作落实。
7、招聘厅实行定期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责任,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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